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用十三章七十一条的篇幅,为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了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都很强的“新蓝本”。漳县组织全体组工干部第一时间深入系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努力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些、多学一点。
一是组工干部系统学。县委组织部将《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资料整理汇编发放给每名组工干部的同时,为增强学习针对性,提高学习效果,先后组织召开3次部机关专题学习会议,分章、分步、分组全面系统学习,并要求干部股人员全文摘抄学习。广大组工干部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常规教材,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了解掌握内容,吃准吃透精神,并围绕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条例答记者问、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专家学者专题解读等对《干部任用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通过系统学习研讨,使全体组工干部熟练掌握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新规定、新要求,真正成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活字典”和“政策通”,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各级干部分层学。今年伊始,县委组织部还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举办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县科级干部轮训班的机会,分期、分批、分层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贯彻活动,促使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积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为着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供了思想和理论保证。
三是紧扣变化重点学。学习过程中紧紧抓住“以德为先,让好干部有标准”、“不唯票不唯分,进一步改善民主推荐”、“程序、年限制度化严防破格变出格”等新要求、新变化,认真领会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民主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在考察程序中增加了综合分析的环节,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的重要意义和变化作用。通过学习全体组工干部切实感受到,具体的条款极大地减少了“自由裁量”的空间,必将有效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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