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不断健全完善《全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县各类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着眼于服务群众,提高目标责任考核科学化。注重工作实绩改进人才考评机制,摒弃一些流于形式的考核办法,引导全县人才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以落实树导向、以落实促发展的格局。通过与各类人才年初签订的《“五个一”工作计划申报书》,对其承担的“五个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地调研,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成果、走访联系服务点等形式,使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督查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创新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二是着眼于科学发展,推行考核评价差异化。将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涉农部门、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其他各类人才按照文化素质,部门权利、职能职责、综合定位等因素分类进行考核。乡镇考核侧重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结合“百千万”人才支农富民计划,落实专家人才联系农户卡及入户指导记录册,注重专家人才和乡土人才联系产业、人才示范基地取得的效益;县直有关涉农部门通过专家服务组在生产一线发挥作用情况,侧重考核“双百四联”活动、“双联”行动人才支撑计划开展情况;通过深入了解各类人才一年来的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五个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在科研成果、学术影响、获奖荣誉、团队建设、履职情况和产业扶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益。
三是着眼于实绩导向,强化考核评价民主化。突出人才工作创新和工作实绩的比重,实现封闭式考评向开放式考评的转变,真正让能干事、干成事、有实绩的优秀人才得到奖励。通过建立县委人才办与各类人才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管理服务对象互通情况、交流信息长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了解人才德才表现、科技创新、业务指导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能力和工作实绩,结合平时督导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对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工作业绩作出评价,有效激发全县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真正起到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四是着眼于制度建设,突出考核评价多元化。根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的不同,不断提高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动态跟进、听取意见、数据分析和综合研判等量化考核结果强化日常考核,实行人才工作任务进展季度跟进了解制度,不定期跟进人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翔实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探索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开放式考核途径,让广大群众对人才工作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人才考评的多元化和可操作性,全面检验人才工作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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