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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严把“四关”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2日来源: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任小东 点击:

漳县坚持树立重实绩、实干、实效的选人用人导向,从严把好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选任程序、试用期制、选人用人纪律关口,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一是严审政治素质标准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断细化领导干部政治标准考察审查措施,推行考察干部政治表现“五必审”,即民主推荐“必测”,个别谈话“必问”,现实表现“必述”,考察材料“必写”,政治理论测试“必考”,深入考察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的表现。推行干部政治考察党委(党组)和考察组“两级评判”制度,制定《考察对象政治审查鉴定表》《政治纪律和道德品行考察评价表》,对30多名拟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的干部政治纪律和道德品行进行了测评审查,并通过“3+2”微清单对工作实绩进行对比考核,对干部政治品质“精准画像”。

二是严把干部选任程序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把动议提名、推荐考察、讨论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程序关口,坚持每次推荐考察前对考察组成员进行程序标准、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专题培训,确保工作到位、严守纪律。坚持“凡提四必”,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分别在考察环节和提交讨论前征求了纪检机关意见,实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开展了动议环节、考察环节两轮查档,并在确定考察对象和决定任职前进行两轮公示,对个别审查出“带病”干部及时中止任用程序。

三是严格试用期满考核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把试用期作为干部选任和成长成才的“观察期”,任职试用期满后,专门成立考核组,采取工作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从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干部试用期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综合单位鉴定和民主测评情况,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根据考核情况提请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试用期满干部是否按期正式任职,防止干部提拔任职后出现“宽心”“松劲”等懈怠思想。

四是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关。认真执行领导职数编制卡制度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审核制度,在动议调整干部时实行“三查三看”,即查机构规格、看是否为科级建制;查编制职数、看是否出现空缺;查提名人选身份、看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每次干部任用前由县委组织部征求编办意见,在确认编制空缺的情况下,再启动任用动议程序推荐考察拟任用人选。充分发挥电话、短信、网络、信访“四位一体”12380举报信息系统的作用,切实做到第一时间登记受理、第一时间呈批转办、第一时间组织查核,切实以严明的纪律推动选人用人规范化。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季报告制度,及时将有“硬伤”干部排除之外,年内梳理出各类违纪违法、立案审查、交流回避等信息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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