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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探索启示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6日来源: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 点击: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漳县以村班子好、有一定积累、有发展潜力的村为重点,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探索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渠道、多形式培育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增强农村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一、主要模式

一是“盘活资产+人才带动”模式。对村上闲置的旧库房、会堂、老校舍等资产,引导乡土人才、致富能人入驻,通过创办合作社、承包经营、自主开发等方式,改造建设种养厂房、仓储中心等盘活资产,提高村集体存量资产利用率,挖掘集体经济新增长点。东泉乡黄河村结合实施“双育双富”计划,推行“支部+人才+农户”模式发展中蜂养殖,村党支部依托闲置村小学校,通过致富能人领办,率先在全县建成“双育双富”扶贫车间,并天水市甘谷县柔性引进中蜂养殖专业人才,集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包装销售等服务,把无技术养殖中蜂的蜂农全部吸纳进来,实行统一管理,村集体每年收取租金1万元,带动全村30户农户发展养殖中蜂,户均增收3000元。

二是“项目带动+入股联营”模式。充分利用村域内的优势资源,引进项目开发、资本投入,探索企业与村集体、农户合作、联营等的运作模式,建立经济联合体,发挥企业和村集体资源互补优势,增强村集体的经济实力。新寺镇青瓦寺村,在2015年引进贵清山植物园项目,采取“村集体+农户+公司”模式,引导村集体、农户以入股、联营等方式流转土地,与山东三木公司合作,积极发展农家乐、旅游、住宿,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先后流转土地1100亩,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382户农户平均增收2000元。同时,正在规划建设植物园写生基地,建设运行后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万元以上的收入。

三是“回租承包+产业带动”模式。利用村集体耕地、草场、“四荒”及沟头河沿等闲置土地,通过修缮整理后在租给种养加等经营大户,一方面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另一方面为经营户提供了必要的发展资源。盐井镇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根据各村客源选路子,通过对各类资源、资金进行整合,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对自然环境优越的许家咀村,通过整合一事一议、扶贫资金及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65万元,建成总占地面积200亩的许家咀村李子林休闲园,通过承包转租的形式,每年有2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对有闲置土地的张家岭村,投资40万元,建成村办企业“炒货厂”,村里致富能人承包后,每年有3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并带动周边农户种植葵花。对特色产业发展好的前进村,投资30万元,建成占地203亩的集旅游休闲、蜂产品体验、餐饮娱乐为一体的蜂文化体验园,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带动20户中蜂养殖户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四是“抱团发展+资源优势”模式。借助生态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积极动员村“两委”成员、农村能人、产销能手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党支部+合作社+产业”发展模式,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抱团形成产业发展队伍,延伸乡村特色产业链条,积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联村位于国家4A级旅游景区遮阳山,旅游文化资源丰富,2015年争取项目资金80万元,并成立农家乐服务合作社,实行宣传营销、客源分配、服务标准、收费价格“四统一”。先后鼓励扶持40户农户以抱团经营的模式发展农家乐产业,为每户配套2万元的桌、椅、床等设施,规范经营、提升品质,农家乐经营户户均月收入近8000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每年为村级经济经济带来5000元收入。

二、几点启示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保障,更需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径新办法。

一要坚持加强基础、建强班子。要把选优配强村级班子作为打牢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基础。严格选拔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员选拔充实到村“两委”班子,特别要选拔攻坚克难、吃苦奉献、能够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优秀党员担任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着眼稳定可持续脱贫,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解决村“两委”班子后继乏人问题。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始终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落实“双管村官”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

二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探索。要从村级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薄弱村、空壳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统筹整合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一村一策,分类分村制定工作方案,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大力发展“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土地运营型、服务创收型”等为主要途径的多样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三要坚持部门引导、整体联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强与涉农部门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实施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要与发展集体经济相结合,鼓励财政项目资金,优先投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当地特色优势资源、产品等注册商标。同时,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要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

四要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搞“齐步走”、不一哄而上。要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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