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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全面开展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4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管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准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信息,今年漳县县委组织部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相关精神,对全县700多名科级干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一是确保报告人员全面覆盖。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将全县在职县管科级干部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县管科级干部全部纳入报告人员范围,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及人员的摸底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科级干部无一遗漏,全员上报。

二是确保报告内容不留空项。此次集中报告通过详细填写《漳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漳县科级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的方式,明确科级干部婚姻状况,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等14类个人情况作为必报内容,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报告材料的受理、审核、归档等工作,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四个不接收”,即:各单位上报人员不全的不接收;对有缺项、漏项、填写不完整的不接收;对不按要求,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无单位领导或县上分管领导审签的不接收,确保“应报尽报”,将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全部“晒”出来。

三是确保报告信息真实准确。为确保干部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分层审签制。首先,要求报告人亲笔逐条逐项如实填写报告表册,并签字确认;其次,由县上分管领导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报告事项审核签字;其他科级干部报告事项内容由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审签确认后统一由专人上报县委组织部;最后,由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报告内容再次审核,存档备案。同时,县委组织部将结合班子考核、谈心谈话、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对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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